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和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联合代理请求人中山市达盛灯头有限公司的专利无效宣告胜利结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59228号无效审查决定,宣告权利人嵇文州拥有的第201420674485.8号“一种新型卡口灯头”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本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要点为,如果一项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存在区别技术特征,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其他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的技术认知容易想到上述区别,则该权利要求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从而不具备创造性。